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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女攻合集】饥渴症vs依赖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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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温柔的取向】我爱上了别人的男朋友,他温柔强大令人动容(第1页)

1.怪胎与卑劣者我喜欢上了别人的男朋友。是的,没错。谭月的男朋友,是个在社会浸淫多年的精英。其实,也不能说他多老,事实上,我猜那个男人最多不超过二十八岁。我看人一向很准,我是上帝的眼,恶魔的镜头,我目光对准每一个人类,将他们剥皮剔骨,血淋淋地看透。你说我神经?或许是有点。我是自卑,边缘,怪胎,孤僻的代名词,过往还会觉得和众人高呼口号,跟风行事很傻。我不想变得和大多数人一样傻,所以我更多时候是沉默着。这种保持缄默的形象或许会让我看起来高深莫测,像个思想家,哲学家。实际上我只是个蠢蛋女大学生。我自傲又自卑,我心知肚明。我没有朋友,独来独往,闭口不言的代价是脑海无时无刻充斥的杂乱思绪,还有压在心底的自言自语——或是讥讽不屑,或是由衷赞美——我在学怎样让自己看起来深沉,成熟,难以接近。我擅长自欺欺人和自圆其说,给自己冠以诗人的名号审视万事万物,然后写一些无病呻吟的,狗屎一样的诗和文章。偶尔也会批判自己的盲目自信和愚蠢。我总是自己阴暗地行走,待在角落,室内。md,真的很好笑。我像条自以为是的蛆。和我恰恰相反。谭月——简直就是很多人心目中的女神,阳光女孩的化身。她长相漂亮,自信大方,活泼开朗,像一颗闪闪发光的小太阳。她的声音甜美清脆,笑起来咯咯咯的,银铃一样悦耳,也没有架子,特别善良热情。此外,还十分擅长社交,能游刃有余地和各式各样的人相处,打交道,然后完美完成很多繁杂的活动。她,是我曾经有某些片刻,瞬息,幻想要成为的人。不过也只是瞬息,这种人设不够装逼,满足不了我的自我陶醉。她和我完全不一样。这个可爱的女孩是个活力小野马,她是浸泡在爱意和蜜罐中长大的。和我不一样,我是在内外的痛苦和眼泪中苟活的,伴随我的是永无止境的暴力呵斥。我想象不到她得到的爱有多么美好,她也想象不到我咬牙吃下的打骂有多狠毒。但一般人看不出来背后弯弯绕绕。我也比较嘴硬,他们不知道阴沉的冷酷女大是个缺爱的流浪狗——哦,不能玷污狗——那我该是什么——哈哈,还是厕所里的蛆吧。谭月真的很美好。出名的校花,外院女神,能歌善舞,从军训就耀眼的不行,似乎桃花不断。但是大一下学期,她就有了个在社会上的男朋友。温良。人如其名啊,确实温良——温柔善良,温文尔雅,谦谦君子,成熟又包容,很宠溺年下的一款精英熟男。以前,我从不关心身边事,对八卦也没兴趣。但是总觉得自己还是要入世,好死不如赖活呗。我其实对谭月没什么感觉,就是同级同院一个优秀漂亮的女生,离我有点遥远,也不怎么打照面。但是因为一些校级活动,还是不免有了点微不足道的交集。她还会主动给我打招呼,挺好一女孩。后来我对她有点嫉妒。可能嫉妒也不准确吧。更多的是一种可惜,对他们性格差异,和三观代沟等等多方面条件将会导致的结局可惜。他们很可能会分手。当然,这都是后话。目前我只是观望,我希望他们是能长久的。谭月很好,她男朋友也很好,他们本应佳偶天成。但是这种cp人设不经典,温柔满足不了蜜罐子里长大的小丫头。话说回来—我好像太缺爱了,就喜欢往温柔的人身边靠。温柔的人设其实很平平无奇,放在小说里都是千年男配,万年炮灰。就我所知,有一部分人不喜欢温柔人设,觉得老妈子,圣母,白莲,又或者娇弱什么的……总和一些奇奇怪怪的特质莫名绑定了。我以前也不喜欢温柔的。这有什么看点,注定只是个配角,容易be的人设。好吧,我承认我真的很装。温柔男二是属于读者的。——就比如那天吧。老天爷翻脸比翻书快,本来阴天,突然晴空万里差点给我眼闪瞎——我这个人习惯黑漆漆的环境,各种意义上的见不得光。过马路时一辆电动车载着两个男大,从我身边疾驰而过,蹭着我衣角,如离弦的箭窜出去。撞的我脑瓜子嗡嗡的。玛德,体院的家伙。两个傻逼似的,看不见人,非要加速冲,还回过头嬉皮笑脸地对我鬼吼鬼叫,竖中指——快,快翻车吧,臭傻逼。当时我心里恨恨地想。我用三白眼,面无表情盯着他们的脸,跟鬼一样一脸死相。他们估计有点怵,闭嘴了,电动车哐啷哐啷压着减速带狂飙。刚准备回宿舍,就看到不远处校门口有两道熟悉的人影。我无视身旁的车流人流。目光穿过熙熙攘攘下课的大部队,在路边台子上回望不远处。映入眼帘的,是一对热恋中的小情侣。佳人才子,情投意合,看着对方的眼神羞涩且炽热,盛满爱意。谭月穿着咖色小皮裙,一头火红秀发衬得皮肤白皙,愈发水灵。她本来还和自己朋友说笑,旁边人瞥了眼门口,揶揄地拍拍她肩膀,挤眉弄眼示意她往外看。然后一群人嘟囔着“真甜啊”“受不了了”“空气都是恋爱的酸臭味”,笑嘻嘻把她推出去。“够了,你们真是没救了。”笑骂完,她转头,看见门口站着一个年轻男人,穿着打扮十分得体,整个人干净英俊。他镜片后的双眼盈满温柔,嘴角勾起浅笑,深情看着谭月这边。此外,他左手捧着一捧精美的碎冰蓝花束,右手优雅矜持地抬起,轻轻向他可爱的女友招招手。啧,还挺浪漫的。“不用等我,你们先走吧!”谭月往往无奈地轻轻用拳头锤了锤朋友们的肩膀,然后毫不犹豫向自己男朋友那里狂奔。她三步并作两步,快速通过闸机,跳起来扑上去,结结实实给了男人一个熊抱。“温良!你怎么来了?!”男人镜片后的眼睛,看到女孩突然跳起来,先是震惊地放大瞳孔,像是怕她摔倒;不过转瞬,他一只手就稳稳把女孩接住,女孩双手挂在他脖子,搂住他肩膀,仰头跟他诉说甜言蜜语。“来看你啊,顺便庆祝我们的小天才赢得演讲比赛。”男人笑得如沐春风,一脸宠溺,有力的臂膀拖住女孩大腿,另一只手还拿出花束递到女孩眼前。好像啊………一个标准的温柔痴情男二。我前段时间看过的小说,漫画,都有这些类似的人设。不巧,我前段时间开窍了,终于承认自己喜欢温柔的人,那种温柔强大的精神内核,会让我动容到死。真美好,跟偶像电视剧一样一样的,估计是很多人梦寐以求的恋爱吧。那么精彩,那么甜,甜的让人发腻,让人上瘾,让人牙疼。我攥紧手里的书,默默收回目光。不动声色摩擦了一下大拇指和食指,手心有点发汗。眼前是别人男朋友的脸,表情和动作。一幕一幕,在我眼前回闪。温良收拾妥帖的短发,被微风凌乱了前额,他鼻梁架着一副细框眼睛,眉眼英俊但柔和。偏淡颜系的长相,颇有韩剧日剧男主的干净优雅,笑起来的弧度刚好,如春水余波,荡漾到心坎,撩人而不自知。他是身材很修长的那种,包裹在西装和灰色大衣里看起来有点空,但是腰肩臀比例绝佳,在我这个挑剔的人眼里也是接近完美。男人没打领带,衬衫解开两颗扣子,领口露出一小片皮肤,冷白如寒夜月光。他怕谭月冷,脱下外套披在谭月身上,处处做的细致体贴。大衣脱下后,浅色衬衫收束在板衬,无一丝褶皱的西装裤里,腰细腿长,整个人颀长挺拔,温润如玉。随即,他十分自然地卷起衣袖,动作动容优雅,一边和女朋友说话一边拎起女孩手中的包。那双小臂,肌肉线条流畅,腕骨凸起分明,是我很喜欢临摹的那种肢体。白皙的皮肤上还有淡淡的青筋,从肘部延伸到骨节分明的手。手指根根漂亮的没话说,弥漫着禁欲的诱惑,性感无比。回过神,我咬了咬自己的舌尖,无奈地谴责自己不多的良心——没必要过度“欣赏”别人的男朋友,这样有点猥琐。很多次,偶然会撞见他们。这对甜甜蜜蜜,惹得一众女生羡慕嫉妒恨的情侣。谭月的男朋友经常来看她,她也羞涩地拉着人和朋友同学介绍过,据说朋友圈里都是他们一起约会,旅游,吃饭,玩耍的照片。温良是个很宠的年上,谭月是个热情的年下。他们本应该锁死的,我还挺看好,毕竟现实这样的蛮好嗑,也算见证人类的某种美好。甜蜜来电已是常态,据说他会记得谭月的每一件事,小到饭菜喜好,化妆品的品牌和口红色号,大到各种衣食住行,周围的一些人际关系,校园往来,学业生活的点滴。但他不是想去管,只是了解了更有保障,更接近谭月的心,更能和女孩有共同语言,也能保护她。每次见面一束不同种类的花,各种节日礼物,浪漫约会,给谭月最隆重的尊重和仪式感,他不像有些木讷的外表,细心的过分了。像一把伞,撑起自己,护着他阳光可爱的小女友,给予无尽的温柔。托谭月的福,我也还算正式和温良打过照面。当时是谭月拉着男人在食堂吃饭,非说让他体验学校的特色美食,男人笑着应了,被女孩拉着在椅子坐下。不巧,食堂人满为患,他们坐在我旁边,除了谭月和温良,周围一圈还是谭月的朋友。他们说说笑笑,聊的热火朝天。我本来想走,真的很尴尬,但是谭月叫住了我,给我介绍温良,然后说我是和她同一级,一起做过志愿活动的同学。哈哈,我真的谢谢你。我第一次陷入这种境地,一瞬间不知道该尴尬微笑还是礼貌回避。我只记得有点窘迫,和自卑,比起他们光彩照人,光鲜亮丽的形象,我当时还挺小丑的。头发枯槁略微凌乱,睡衣加外套,还踩着拖鞋,面色蜡黄,眼下青黑,下巴长了五颗痘。谭月看着我,我错愕,温良看着我,我真想钻洞跑掉。有时候真的不必太热情。吃个饭而已,老油条不修边幅多正常,两眼一闭就是睡,两眼一睁就是吃。谭月的朋友看着我,我和他们面面相觑,没敢看他们的表情,不知道有没有觉得嫌弃和厌恶,又或者觉得尴尬的。反正我很尴尬,我和你们不熟。“你好,闫同学,我是温良。”他笑着说,后面好像还加了句“谭月的男朋友”,但我没注意听了,低着的脸匆匆抬起看了他一下。这个男人长的干净英俊,成熟优雅,还挺有礼貌,不会上下打量人,只是很柔和地看着别人的眼睛,轻飘飘的,一点不冒犯。见我点点头就转回去了,也不让人难堪。然后和一伙人重新聊起来,谈吐优雅,话并不多。妥妥一社会精英。我最有印象的,是那双眼睛,太温柔了,缓解了我的窘迫,也没有探究的目光。他无疑是温和尊重的,但是礼貌之余更是疏离,目光很浅,映不下别人。只有看着谭月时,才真真切切的柔软。我承认,当时脑子一热,心跳加快了几秒,但也只是几秒。温良爱着,谭月,谭月爱着温良,他们和我无关。——可是后来,谭月的态度却隐隐改变。谭月开始觉得温良有点老妈子,觉得温良的嘘寒问暖啰嗦,觉得他的关怀多余且烦人。他总是温柔太过,让谭月少了些激情,好像平淡美好但是过于乏味。于是她开始有意无意冷淡处理温良的爱意。男人起初还是来学校,谭月却从狂奔跑向男人变成犹豫不决。越来越不耐烦,甚至到最后开始吵架。后来,男人的身影很少出现,只是偶尔站着几分钟,吹着风,莫名显得萧条寥落。其次就是,女孩在社团喜欢上了一个男生。那个男人是音乐学院的,喜欢玩乐队,人也是桀骜不驯的那一款。听说玩的比较花。但是确实,经常能看见谭月和那个男生走在一起,两人姿态亲昵,像一对热恋期的校园情侣。我还撞见过他们在宿舍楼下接吻。哇,好狗血,温良应该不会受情伤买醉吧。爱情大师说,一段爱情里,若是有一方付出太多,这份付出就会变成理所当然,然后天秤开始不平衡,让双方的负担越来越重,直至成为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温良和谭月分手前夕,我刚从图书馆出来。前段时间写了篇文章获奖了,辅导员拉着我莫名其妙地开始谈话,说什么国家级赛事的含金量多高多高,然后就是叽里咕噜一大堆,叫我联系一个文学院老师,让我跟着她参加校级另一个比赛。好烦,不想写,被框定局限的主题,我根本没有动笔的想法。我当时手里还揣着刚借的一本书——《隔壁坟前的那个男人》。满脑子想着晚饭要吃什么,我踱步走向食堂。估摸下午4点多的样子,这时候我没课,但其他人还在上课,学校里还算比较空。书里写着一个图书管理员高知女主和农场主男主的爱情故事。每一篇都是男女主各自的视角,以他们各种的角度口吻诉说一天的见闻,以及和彼此的相遇,感觉。挺有意思的。可我大脑高潮却是因为女主和前男友厄尔扬的描写。是的,这个前男友也是个配角,他比较偏向刻板毒舌自我的精英,但是和女主还蛮有共同话题。他对自己的事业狂热执着,然后会强硬地和女主开始放肆的,由他掌控的性爱。他很自我,大男子主义,总是用看不懂事的孩子的目光看待自己有时候崩溃的女友。女主受不了了,后面二人分手。我看不进农场主男主强硬让女主习惯挤牛奶,铲牛屎,让女主跟他们那的妇人一样伺候他的吃穿用度。然后当他有兴致,就揪着女主,把瘦弱的女人压在他发霉发臭屋子的脏乱床板上,握着女主娇嫩的乳房进入她。我共情不了女主,也理解不了,觉得她有些可怜和可惜——她爱上了一个感情真挚但是思想三观和自己截然相反的大老粗,他甚至想让女人待在他农场和他一起养牛,然后给他生小孩,做饭,度过余生。我只记得,女主和前男友激情谈论报纸上的新闻事件,某一个哲学家的观点,一起看文艺或科教节目以及电影。还有女主回忆他们做爱,写下的诗:“你爱抚的双手,给了我肩膀和胸脯,给了我足弓和耳垂,和我大腿间的小松鼠。“女主打字时想起曾抚摸过厄尔扬的颈骨低处,食指摸着键盘像是摸着男人的脸和他的疤痕,她清楚记得他的脸有小水痘疤,分别在太阳穴和嘴角,从键盘格P摸到D,就像掠过他锁骨的凹陷,前臂扭曲的血管,从发际线延伸到肚脐……性张力拉满的一段描写。起码对于我来说是的。除此之外,还有一段话,忘了是对男主还是前男友的,似乎是男主。对于爱,和在爱里的激情,惶恐,颤抖,作者这么描述:“爱,可以让别人变成白鸽、瞪羚、猫咪,或是孔雀。--可是,我———颤抖的,潮湿的,透明的我,--02是你的一只水母。”透明的水母,啊,多完美的描写,我的大脑持续沸腾,一飞冲天。不过很可惜,女主和前男友分了,没走到一起,和男主,也因为种种原因分道扬镳。真可惜,所谓那让人欢愉又痛苦的爱情,真的很好笑。然后我转过弯,就看见谭月和温良在吵架。哦,其实应该说是谭月在吵,温良眼眶红红的,直直站在冷风里,满脸不忍。“我受够了,温良!”“我觉得我们还是分开一段时间吧!”说着,女孩脱下自己左手无名指的戒指,砸向面色隐忍悲痛的男人。“你别再逼我了!!我承受不起你的爱,太让我有负担,让我觉得喘不过气你懂吗?!”好吧,失控的,出离愤怒的又一个女主出现,面对着另一个悲情的,痛苦的男配。我合上书,目光被他们吸引,静静观察打量着。这就要分手了吗?太可惜了。经历三观…各种各样的矛盾让情侣们大吵,然后分手,称得上屡见不鲜。他们也会这样吗?太可惜了。比起温良,我更多再为谭月可惜,我是个缺爱的家伙,我想要温柔,但是谭月是在爱里长大的,她会对温良的温柔感知饱和,甚至厌烦都很正常。但温良看起来有点可怜,霓虹灯下,月光下,我隐约看见这个从来稳重的男人抖了抖唇,说不出一句挽留的话。“我还没想好,我暂时不想和你结婚。上次是我一时脑热,对不起……所以你也别逼我了……”谭月心情复杂地狠狠揪了把头发,哽咽着继续说,直到声音越来越低,他们都沉默了好一会儿。最后是谭月义无反顾转身离开了。只有温良还站在那里,站了很久很久……像一具被人遗忘的残破雕塑,周身一片荒凉,看起来还带有一丝狼狈。我收了书,进食堂吃饭,他还在门口站着;我吃完饭,出门跑步,他还在门口站着;我回宿舍,准备洗澡上床,他依然在门口站着。哦,好可怜,好可惜。但是和我无关。虽然内心总有道声音让我上前安慰,可是良心又跳出来谴责,这tm是心怀不轨,趁人之危。可是他看起来真的好可怜,我忍不了看温柔的人受委屈。所以我还是第一次违背原则,给了他们爱情的临终关怀。——“快门禁了,你别等了。”眼看着保安可能就要赶人,我装作不经意过去劝导:“晚上很冷,还是回去吧,小心感冒。”虽然好像这种时候不适合别人来劝,但是看见温良眼眶依旧红红的,一个没忍住,我还是掏出了一块纸巾。他愣愣看着我,好像才从悲伤回过神,哑着嗓子道:“你是……?”“我是谁不重要,喏。”我伸手示意,他顿了几秒,似乎后知后觉自己哭了有点丢脸,勉为其难强撑着笑了笑,借过我的纸巾:“…谢谢你…”“她今天不会出来了,你先回去吧。”我又说了一边,然后眼睁睁看着温良最后深深望了我身后一眼,郑重点了点头,转身离开。2.乘虚而入又怎样直白来讲,我是带着探究,怜惜,和一点点微不足道的喜欢去接近温良的。我从不相信爱情这种东西,我更信任我自私险恶的心。我更愿意相信他一直放不下谭月,为她苦苦守候;又或者,他多年后找了个和他相似有共同话语的女强人谈恋爱,一直到结婚,生子,白头偕老。但是温良太温柔了,他没察觉,也没拒绝我坏心思。我花了一年时间。费劲心思接近他,目的不纯,别有用心。我想从谭月那里偷走一点点月光,来照亮我漆黑腐败的荒凉。我小心又大胆地试探。最开始——偶尔我晚上从外边回学校,会看见一个落寞的身影坐在门口的长椅上。我想:他多痴情,还没放下谭月,即使她早早有了新欢,虽然负罪且悲痛,但还是毅然决然和温良分开。不知道她以后会不会后悔呢?“很晚了,还在等她吗?”我大喇喇去他身边坐下,可能不太礼貌,打扰了一个受情伤男人的独自消沉,要是一般人,我可能会被骂。可他是温良,绝对温柔的温良。“是你…?”他终于抬头,面色看起来有些憔悴,嘴唇紧抿。好好笑啊,我去。上次回“你是…?”,这次回“是你…?”,我们俩像傻逼的npc,进行着不为人知的傻逼对话。“嗯……”我向上伸展双臂,昨天赶稿有些酸,看着前方烧烤店家的广告灯牌,咂咂嘴:“是我。”“………”哈哈哈,好傻逼。彼此哑口无言,对话都进行不下去。好像这份尴尬把他从极度的悲伤拉出来了一点,他居然先是有些局促地笑笑,随即轻叹口气,坦然回道:“抱歉,我不记得你的名字了。能麻烦你告诉我吗?”他弯腰,手肘搭在微微叉开的大腿上,目光直直看着前方。温良没看我,我也不看他,兀自接过话茬:“我叫闫礼。”“食堂里,谭月介绍过的,不修边幅的志愿活动同学。”“嗯……”他尴尬又不失礼貌地转头看了我一眼,苍白疲惫的脸上,嘴角勾起勉强的笑:“谢谢你,闫同学。”看吧,这男人礼貌过头了,也疏离的不行,对刻意接近的人有所防备,心思缜密,也沉重地不显山露水。“叫我名字就好了,这样怪怪的。”我猜我当时的脸没什么表情,但当我和温良对视,我只觉得他的眼睛真漂亮。薄薄的镜片后,一双浅灰色的眼写满颓废,不可抗力的抵触,还有对深爱已逝的悲哀。他温柔又可怜,虽然是个比我高壮好多的男人,也让人想把他抱在怀里好好安慰疼爱。但是,温良应该是习惯性承担保护方的角色了,对于别人的安慰和好意还有帮助会显得无措——这种地方也很有趣,让我不禁想更加了解他。“呃……”他没说话,也没叫我名字,防备心坚挺矗立。良久,我们都没说话,搁哪吹冷风。我开始不耐烦了,心想还是走吧,他自己在这里当傻逼吹感冒就够了,我又没有爱情,不能陪着恋爱脑一起犯傻。可突然,他又开口,声音艰涩:“她,还好吗?”这个她是谁已经毋庸置疑了。谭月还好吗?可能再好不过了。和新男友蜜里调油,很快从分手的情伤中走出,然后迅速开启下一段恋情了。“温.先.生…谭月最近挺好。”我故意加重温.先.生三个字,一个字一个字念的又慢又清楚,郑重其事地冷脸回复。“哦…”他敛眸,神色隐藏在暗处看不清,但应该心情挺复杂的:“那就好。”温良表现的像个称职的前男友,好好分手,不闹事不打扰,偶尔关心一下女友现状,自己偷偷缝补伤痕。他回答时,有些停顿,表情古怪,像是也不适应这种过于礼貌和刻意的称呼。好几秒,他才直愣愣说了句:“不用叫我温先生,叫我名字就好。”哈哈,是吧,感受到了过于礼貌的尴尬吧。由此开始,似乎我在不经意间,慢慢……慢慢剥开了温良儒雅温和的面具,一层一层…直到看到他最最真实的内里。“很奇怪吗?”我假装不解,一本正经说:“闫同学我觉得还不错,很有礼貌,甚至表现出了个体身份性别。”“噗……”,他像是没反应过来,又像被自己口水呛到了,表情有一瞬间僵硬裂开:“咳咳…”“抱歉,闫礼。”他用手掩住嘴唇,偏过头清咳两下,然后回过头看我眼睛:“我会叫你名字的。”还行,他似乎进一步脱离了苦闷压抑的状态,更鲜活,眼里的温柔和嘴角的淡笑也平添几分真实。“那好,温良……”我表情认真,堪称严肃,直直盯着他眼睛,似要将他穿透:“你总是来学校,还打听她过不过的好。那你呢?”我慢慢逼近他,缩短我们之间的距离,我背光,影子也慢慢笼罩他的脸。一厘米…两厘米……其实也没有靠很近,但我不苟言笑的厌世脸估计给他带来不小的压迫感,然后眼神也常年阴郁,被其他人形容“像鬼一样”阴森可怖。他愣住,满脸震惊和不可思议,然后有些慌张把脑袋连同身子向后缩,将近一分钟,他才张了张口,缺什么都说不出。“你看起来状态不太好,很累的样子。”我先自行退后坐回去,淡淡开口。“……是吗?”他像在纠结,又像在疑惑,眉头皱了一下,我一时没看懂他到底在短短几秒想了些什么。“嗯,黑眼圈很重,睡不着吗?工作很辛苦?还是说……因为其他原因失眠了?”其他原因,很明显的意有所指。我不要脸地试探,步步紧逼,因为他是温良,所以不会没风度地指着我鼻子骂我傻逼,然后一走了之。搞得我心痒痒,老想逗他玩,试探他的底线在哪里,接受冒犯的极限又在哪里。是吧,我知道我很恶劣。我本来也不是什么好人,只是被温柔的月光吸引的飞蛾——实际上我不喜欢月亮,只是贪那一点亮,所以闻着味追来小心翼翼接触。当然,虽然我心思不纯,也不至于飞蛾扑火。因为温良是凉凉的月光,他不如爆裂的火焰灼人。他伤不到我一点,反而让我愈加得寸进尺,不知好歹。于是他又不说话了。他不好开口,怎么回答都显得他狼狈不堪,充满对前女友恋恋不忘的挫败。但我知道,他一定在思考:我的状态很差吗?我依然还在乎她吗?我把自己变得很糟糕吗?“天冷了,我回去了。你走的时候注意安全。”我站起来,伸了伸懒腰,坐的有点犯困。打了个哈欠就和他告别。温良还在沉思。我不知道他什么时候走的,也不关心。——再见温良是一个月后。那天是艺术节吧好像。艺术节前一晚的凌晨23点59分,谭月在QQ空间高调地官宣:配文:“和亲爱的一起参加艺术节啦!”[甜蜜爱心][甜蜜爱心配图:一大一小,一男一女十指紧扣的手。底下的评论都在欢呼祝99,不明所以的还在想谭月和温良好幸福,在一起这么久还这么甜蜜。只有少数人知道,图片里握住女孩娇嫩小手的另一只浅麦色,骨节凸起,手指内侧带薄茧的手不是温良的,而是音乐学院那个张扬的男生。温良的手更白,更秀气一点,很干净清透,指甲圆润,指尖微红,也没有那么明显的茧子。那天,我破天荒又在门口撞见温良,他看起来状态还算不错。整个人还是温和有礼,进退有度的样,他浅笑和我打招呼,我淡淡地寒暄几句。突然,下雨了,但是广场上的音乐震天响,灯光跨越几百米长的距离打到我头顶。夜色被一阵喧嚣击碎,不知道他有没有得到相关消息,但我隐约看出了男人盯着灯光的渴望。或许他还在想着见那人一面。真的好专情啊,就这一点,经典,我喜欢。隔着闸机,我撑开伞,打在他头顶。他似乎有些不习惯被照顾,下意识愣住,然后想接过伞把给我打。“学校艺术节,今年应该挺有意思的,有兴趣就去看看吧。在校友广场上。”或许能见到你朝思暮想的人也说不定呢?后半句我没说,好像会可以点名温良残存的眷恋爱意,我不想这时可以引导,他心里自有定夺。“那你呢?”他看着我的脸,目光一如既往地柔和,没那么疏离,但也不是多熟悉亲近。“我?……”我抹了把脸,毛毛雨打在脸上也不是盖的,手心已经湿淋淋的了:“我要去图书馆写作业。你看完把伞放在保安室,我去宿舍重新拿一把。宿舍近的很,50米吧。”他迟疑了一下,我直接刷脸开了闸机:“进来吧,去晚了可能会错过一些精彩的演出。”音乐响了一整夜,直到深夜10点才停歇。我从图书馆出来的时候,工作人员正在拆棚子和舞台。我走到保安室,准备拿伞。本以为温良早走了,没想到他坐在角落里,不声不响叫了我一声:“闫礼。”我靠,差点没把我吓死。“你怎么还在这里?我以为你走了?”接过他手中的伞,我缓缓开口。雨早停了,他把伞整整齐齐,没有一点折痕地叠好卷起来,跟新的一样。嗯,他小细节确实都很关注,做的也很好。“不亲手还给你,我不放心。”我抬眼看他,他好像心情不太好,在故作轻松,连嘴角微笑的弧度都敷衍了不少。“再说,没有学生卡和人脸认证,我也出不去啊。”他笑了笑,但我就是觉得他不对劲。“你太老实了吧?明明可以跟在其他学生后面,蹭他们的脸出去就行。”我狐疑看了他一眼,他好像无奈耸了耸肩。他明明笑着,站在我面前,高大的需要我仰视,可我就是觉得这一刻一定发生了什么让他痛苦绝望的事,以至于他笑起来都那么难过,笑脸跟哭脸一样,整个人看起来快碎了。“发生了什么?”于是我追问。他先是沉默,然后用力闭了闭眼,像在试图缓和自己过于激烈起伏的情绪。明明刚开口还带着微不可查的哽咽,但他的尊严很快让他调整的和平常无二:“我……看见……”“我看见谭月了。”他声音艰涩,似乎说出这些话跟剜了他的心一般:“他和另一个男生在台上表演…”说到这他就没说了,露出苦笑,我估计他喉咙火辣辣,嗓子还堵着,以至于他根本开不了口多描述一个字。再多一个字就要让他原形毕露,溃不成军了。这时我记起来。谭月官宣时还放了一个视频。说什么和男友上台跳《危险派对》,最后的结尾动作被他们改成一个真情实意的吻。温良不会看到了吧。真可怜,不过那和我又有什么关系呢?“你看到了?”我语气有点无关痛痒。“嗯……你知道吗?很早就知道?”我瞥了左边的一只流浪狗,淡淡回着:“也没有很早知道。但是他们往来接触,确实挺早。”“他们什么时候开始的…?”温良自虐一样问我,似乎非要个答案不可,好让自己死心。但他看我的眼神分明还有期盼和渴望,他希望一切没有自己心里想的那样糟糕。“你们分手前三个月吧?看见他们经常一起活动……正式官宣是昨晚…”我还有点犹豫,但一想无所谓了,反正大部分人都知道谭月已经有了新男友,他不问我问别人,又或者不问都迟早能知道,不如快刀斩乱麻,长痛不如短痛。我又开始事不关己地胡思乱想,丝毫不在意温良纠结的内心。反正总要面对的。他总不能偷偷在校门口偷看一辈子吧。话音刚落,温良脸色更加惨败了,带着几分凄凉,他眼中的光终于黯淡。他对谭月的爱,或许就是死在那个看谭月和别人接吻的晚上。我们交换过联系方式。但是不常聊天,彼此都不是话多的人,身份也尴尬,又不熟没什么关系,还比不上一周给我发五个任务的班长和团支书,以及一周十个任务的学习委员。我其实也没有很主动,完全看心情行事。可能我也没有多喜欢温良吧。我不知道,那一晚温良确实去痛快喝了一场,酩酊大醉的。还失格跟我问好,说晚安巴拉巴拉,然后开始简单聊起他的过去,以及和谭月的过去。他说他是单亲家庭,他由妈妈一个人养大的,他不敢也不想忤逆母亲的话。他还说自己高中时和读初中的谭月是邻居。但是他在谭月读大学两人才因为某个契机重新来往,最后在一起。他说他真的很喜欢谭月。话说的含糊不清,但听着难过的要死,想小孩子弄丢了心爱的玩具,沉默着撕心裂肺,肝肠寸断。我懵了02。不知道该庆幸温良对我敞开心扉还是对他跟我诉说对前女友的爱意感到愤怒。我好想没什么感觉,都淡淡的。只是听了一个可怜的恋爱脑男人的失恋胡话,还不如看狗血小说来的情绪激昂。“我真的很喜欢她…”“嗯……”那样怎样,别人已经走出阴影了,就你还可怜巴巴的。难道你没有别的朋友吗?要和我这么个前女友的同级生倾诉?他说一句,我嗯一句。搞到后半夜,电话才挂断。第二天他清醒给我发消息道歉,我只是平静地说没关系。结果……从这天起,我们居然变成了朋友。我个人觉得是朋友吧。他开始频繁早安晚安问好,我也不讨厌,或者说不如喜欢这种又被人惦记在意的感觉。本来他沉溺一段时间,也将近一个月没再看见他来学校,但很快,他又来的更频繁了。我以为他还不死心,可他一次也没提过谭月。反而跟我打招呼,聊天,时不时和我坐一张板凳闲聊,偶尔在学校散步逛逛。真奇怪?他正常到让我觉得不正常,虽然他像是释怀了,整天朝我露出如沐春风的笑,温柔的很。我还怀疑是不是受了什么刺激,他乐观的有点诡异。甚至想揪着他领子疯狂摇晃他肩膀问他:“你没事吧?你没事吧?你没事吧?”顺便给他捎一包溜溜梅。3.不过见色起意,但偶有转圜我不知道该怎么描述。因为带着强烈的主观视角看温良,他会不太全面,他会在听众的眼里残缺。我决定悄悄改变一下叙述方式。我的大脑高潮,常常伴有见色起意的成分,只是程度不同。对于温良,也离不开见色起意的一见钟情。我不想说是人之常情,但这是我的劣根性。温良他——没有精英的傲慢,没有懦夫的温吞。他是细水长流汇成的平静湖泊,包容世间万物。容得下春光和煦,也容得下雷霆万钧。他是我想成为的,沉静如水的灵魂,但他又还没到脱世的地步。可仅是现在,就已经远远超出我的期待。是否我的陈述有失偏颇,我本意想让听众既看见他的温柔强大,又看见他的脆弱动容。这个男人,无疑是优秀的。他学识渊博,学历精彩,有过硬的技能本领傍身。他儒雅绅士,彬彬有礼,不论是工作学习还是为人处世都信手拈来。长相英俊帅气,有车有房,年纪轻轻就在大企有了不低的职位,年薪近百万。这是平面化的,肤浅的,大众眼中的他,也是我第一眼的他。我们下意识会给人贴标签,然后无法避免地幻想他们的性格,喜好,生活。有时候,出于对爱情小说的幻想投射,午夜梦回时,我会梦见他们分手的那个晚上——温良瘦削寥落的身影,他通红的眼眶,没来得及抬起的颤抖的手,他什么也没抓住。因失恋而显得挫败脆弱,不再平静,却很贴合真实的人。活生生的,站在我面前的人。我本应动容,在看他垂下眼睫,因自尊隐藏眸中浓重的哀伤,佯装无事时——我本应顺从心底的欲望,一把按住他的后脑勺,狠狠吻上去。反正不安好心,反正乘虚而入。我想看他错愕,看他因我的冒犯慌乱,然后悲伤痛苦又心软的他会怎么做?几乎是狂热兴奋着——我在梦里肾上腺素也飙升,仿佛我是个不在乎生命的赛车手,疯狂踩油门,轮胎快速摩擦地面产生的尖锐声音和火星子都让我上瘾。我的心脏如蹦极一般被无形的手狠狠扼住,呼吸一滞,片刻后,才回复令自己震耳欲聋的心跳。扑通扑通……我会像个失去理智的丧尸,饥渴的吸血鬼。张开利齿獠牙,啃噬他干燥略薄的唇,吮咬他湿热的软舌,用犬齿刺破他舌尖,在彼此的口腔交换品味血的腥甜。还不够…我甚至想咬破他白皙修长,肌肉线条流畅的脖颈,从凹陷处舔吻到凸起,轻抿他的喉结,在他侧颈留下两个血淋淋的孔洞。我是个不怀好意的盗猎人,目标锁定了矗立高山悬崖的山羚。黑洞洞的枪口对准,透过瞄准镜看到山羚麻木警惕的眼,它的头高高抬起,羊角威武不屈地竖立。它保持高度戒备,后腿不安地小幅度刨着硬土,耳朵尾巴来回摆,不放过周围任何风吹草动,随时准备逃离,或是迎接一场,殊死搏斗。——“理智告诉我不能亲吻你,因为我是溺水的人,我还没上岸,还没学会爱。”现实里我尚从未越界,也没有直接触碰温良的皮肤,我道德告诉自己那是流氓行径,低俗上不了台面,会毁了自己坚持的理想认知和形象——我先入为主认为他吹了那么久的冷风,皮肤应该是冰凉的。别说越界,我甚至连安慰和刻意接近都显得冷漠,我需要保持我的高冷阴郁人设。我以为很多瘦的人会体寒,他们缺乏足够保暖的脂肪。但我错了。就像温良其实远比我想象中的更加强壮结实,他看似瘦削的身形和光滑细腻的皮肤下,是鼓胀着的薄肌,潜藏着令人难以想象的力量,形状漂亮。就像他的小臂,肌肉线条有起有伏,绕着尺骨桡骨勾勒填充,刻画出光下最有力的肢体,连淡淡的青筋都成为色情的点缀。我以为他的肉体温凉,他火热的体温却从肉体深处慢慢灼烧,点燃我的荒野,在我枯萎的脏器纵一把火,烧的硝烟弥漫,直至焚化我的多疑,哀思,直至一切灰飞烟灭,一切尘埃落定。就像《橘子不是唯一的水果》里说的。我渴望有人至死都暴烈地爱我,明白爱和死一样伟大。想法设法地接近,你来我往,互相试探。敌进我退,敌退我进。就这么一来一回。——为什么会靠近?我见色起意。他为什么愿意接招,我还在思索。明明他半只脚已经踏入我布置的陷阱,可是我这只布下天罗地网的蜘蛛却先心底泛起一种不踏实感,总觉得有哪里不对劲。——我们从偶尔寒暄,到促膝长谈,谈天说地,说人生,花朵,路边新开的奶茶店,聊天气,旅行,电影,谈学习,工作,生活,政策改革的纷杂忙碌。他有时候会在周末邀请我出去吃饭,我熬夜写稿,或者做ppt时,手机传来他的一句句晚安,早点休息;更有甚者,有一回我在图书馆查资料,看了很久一抬头,他居然坐在我对面,我支着脑袋皱眉看他,微疑惑,可他竟浅笑眨了眨眼,镜片微晃反光,我琢磨不清他眼底的情绪,只能捕捉到一点光亮,看似心情不错。他是个做什么都很认真细致的人。当他真正工作起来的时候,目光聚焦在一张张设计图纸上,电脑屏幕的模型,一封又一封邮件,忙期不间断的电话里。他聚精会神,浑身柔和的气势一敛,我恍惚能看见他深夜还在加班,跟进每一个方案,修改一份份稿件,他认真严肃,在工作面前不苟言笑,确保每一个地方没有错误,保持他那一贯完美主义的风格。当然,也很自律。据我观察,也结合他自己话语中无意识透露的。他很注重饮食健康,一直以来都保持着一定程度的运动和锻炼,每天能做到早起,认真细致做好每天,每月,长期或短期的规划,在我看来他都有点强的可怕了。虽然在我的主观意识和上帝视角来看,他温和的让我没有防备。可第一次接近他,我就察觉到了。温良是个真正的男人,成年的,具有压迫感的,荷尔蒙爆棚的男人。他不同于其他男人,多了一丝包容的温和特质,可他还是比我高了一个半头,我必须仰着头看他,他有力的臂膀能提能扛的,肌肉下暗含无尽爆发力。我空闲时,也会试着约他出去。约他看电影,去公园散步,像老人一样不慌不忙晃荡在街头巷尾,看人生百态。我也能面无表情的讲笑话和时下流行的网梗,有时他没get到,但还是会认真听我讲完,笑着回应,然后诚恳提出疑惑,我再给他科普,遇到他懂得,咱俩就会心一笑。他忍俊不禁时会愣一下,然后猛地偏过头偷笑,笑声也是温和中带着爽朗,肩膀抖几下,然后动作自然地握拳抵在唇前平缓笑意。就这样,我竟然开始记得他的小动作,对他的情绪心理把握也越来越如鱼得水,信手拈来。相应地,不知不觉中,他也开始把我印在他脑海。在我还没意识到时,他就已经默默记下了我的一切喜好,爱看的书,我的性格,心理,情绪,行为方式。他也在观察我,了解我,主动靠近我。我们像是站在裂谷两岸悬崖上的人。其实我们都生性孤独,不完美,处在自己的世界雾里看花,在孤岛品尝片刻的寂寞。紧紧有一根不知何时出现的麻绳,一头挂在我这边,另一头挂在他那边,颤颤巍巍,看起来纤细脆弱,经不起一丝风吹雨打就会断掉。我们都互相试探就像在走钢丝,我们交往起初掺杂的刻意表演和戴面具式礼貌疏离像在带着镣铐跳舞。直到我们能剥开血肉,看清楚彼此真面目,才能踩上那根绳索,这时候,我们充其量只是隔岸相望。—还在……隔岸相望。我第一次喝酒,是和他一起。我提出想让他带我去一个他推荐的地方,尝试着喝酒。对于男人,我这番话很危险,像是在有意无意试探人性。他本来有些犹豫,但最后经不住我软磨硬泡带我去了个清吧。我以前只顾着十年寒窗埋头苦读,没什么其他社交活动,我是个被束缚手脚的巨婴,我要求一个“大人”,带我消除对“酒”的好奇。我也不敢喝一些花里胡哨的,最后点了3%酒精浓度的白桃味鸡尾酒浅酌。喝完一杯,只感觉身体有点热,头有点晕,但是和平常没有太大区别,也算了了一个心愿。他反倒比我醉一些。期间,他出去接了个电话,回来情绪不太高,似是有心事,但他隐藏的再好还是被我发现了。离开酒吧,夜色迷离,灯火阑珊。天晚了,外边的车流稀稀拉拉,只有路灯孤零零挺拔站着,如一排排庄重严肃的士兵。我们在街边走了一会,想借冷风吹散酒意,让自己清醒一点。不过主要是针对他。原本他叫好了一辆网约车,准备先送我回学校,然后他再自己回家。路上,车窗外的光影斑驳,迅速交替,模糊中又恍然清晰。我们并排在后座,他半椅着靠背,仰头闭眼,清晰修长的脖子大大方方展露,喉结小幅度缓慢滚动——他脸有点红了。可能气氛刚好,也可能我狼子野心,贼心不死,他这副模样莫名撩人,带着似有若无,打破禁欲的色气。快要到宿学校,我临时做了个大胆的决定。“师父,我们不去XX了,直接去XX……”……他迷迷糊糊地睁眼,诧异看我。“学校门禁过了,我给室友发了消息,说是在外面睡。”我面不改色撒谎,其实最近改时间了,被推迟了半个小时。他嘴唇张合几下,欲言又止。但最后,他也没说什么,直到我们下了车,我半扶着他进了酒店。我不知道哪里来的胆子,还真的有恃无恐带他开了间房。起先一切还算正常。但我惦记着他不对劲的情绪。于是问他缘由。他是不管有什么事都会压在心底自己默默消化的角色,因为他温柔,包容,他吸收接受别人的一切好坏情绪输出,自己的情绪却死死压抑,摇摇欲坠,终有满溢出来,一溃千里的那天。他在我面无表情的脸,具有穿透力的眼下被我无声紧逼,退无可退。他说他一直努力做个乖孩子,达成母亲的期待,他顺从母亲,几乎从不忤逆;他是别人家的孩子,听话优秀;他懂事孝顺,温柔善良,所以理所当然地被要求,被使唤,被利用,被欺骗。他说他其实也会累,说自己被很多人骂薄情,因为他们感觉不到自己的激情,他太温柔,对所有人都温柔,他们感觉不到自己在他心中的重要地位,所以他们以他无情的名义离开,抛弃他,却把道德枷锁扣在他身上。温良曾深爱谭月,女孩却觉得温良的爱太有负担,让她难以承受。他岁月见长,被母亲病重下的温柔刀威胁着早点结婚,他第一想法是听从,所以他向交往多年的女友结婚。女友在他的当众浪漫求婚下同意,可转身开始后悔了,说自己其实还没想好,她想以学业,事业为主。他温和成熟,却承担憋闷多年的压力,心结难结,爱情徒劳无功,自由的一无所有。她年轻貌美,活力四射,在慢慢爱意下成长,却因年轻天真未曾懂得承担责任和辨别情感。阴差阳错,他们散了。分道扬镳。温良嗓音沙哑,低沉,艰涩地,断断续续向我坦露陈年旧事,他所埋心底的真声,到最后甚至无地自容,难堪到需要用手背遮住眼睛来维系岌岌可危的自尊。这一刻,他终于破碎又美丽。他不是全然的好,也完全沾不上坏,他只是芸芸众生中的一员,同样有过迷茫,做过错事,被时间拖行着,皮开肉绽。他似乎觉得很难堪,很丢脸,慌乱无措,不想让我看他伤心流泪——因为他的认知告诉他男人流泪可耻。4.他是我的一只,颤抖的,潮湿的水母酒店房间里。我把他抵在门上,他有些狼狈地偏头,不让我看他的脸。他因为伤心,呼吸粗重,鼻息潮湿又粘腻,胸膛一抖一抖地,怎么也平缓不了呼吸。一个没忍住,我欲望蓬勃,煽动大脑瓦解理智去打破原则触碰他。更深,更深地触碰他。于是我不动声色抬手,握住他挡住脸颊的性感的手腕,上面还带着一款简约低奢的黑色腕表,表带贴合他的皮肤,测量他的腕围和骨线,让我躁动不安。指尖下冰冷的表盘快被我的燥热融化,欲望的豁口涌出炙热鼻息刻印在表盘上的指纹。是的,我在逼近。下一秒,我没费什么力气就拿下了他的手腕。期间,我无意用手指磨蹭了他手腕的皮肤,他似乎浑身一颤,在我眼下明晃晃战栗。连急促偏头看我的惊诧眼神,都可爱的不可思议。几乎用尽全力,我才克制住把手指沿着他骨骼分明,线条流畅的手腕,蹭着他袖口把手指伸进去,进一步入侵他的身体,慢慢探索未知领域。随后我吻住他。在他镜片后放大的瞳孔下,明目张胆地强吻。“唔…”他的眼镜,被我急切的动作蹭歪,斜着挂在他高挺的鼻梁上。双唇相贴时,我只感觉我触碰了这世界上最柔软的棉花,或软糖,浅色淡唇,滋味却比蜜糖甜。他唇角残留一丝淡淡的酒香,我没放过,伸舌头去舔,他立即发出闷哼似乎想拒绝。可很奇怪,他的背和颈死死抵着门板,头却越来越往下了。明明我还需要踮脚去亲他,可没过多久,我就变得很轻松,不费什么力气。反而他缩着脖子,垂着脑袋,手腕还被我抓在半空——他明明有力气,可从头到尾没有丝毫挣扎抵抗——他闭眼接受,张口把我舌尖迎进去时,就像在故意纵容我,顺从我的步骤,在我爱抚下臣服。他是清醒的,我的大脑这样告诉我。他愿意被我触碰,甚至迎合我。啊……真新奇。我们吻的越来越深,越来越忘我。动作摩擦间,我们开始触摸爱抚彼此,我保持着吻他的姿势,缓慢褪下他的西装外套,慢慢,他的衬衫衣角被从裤子里抽出,皱巴巴,松松垮半挂在他身上。他的眼里也有明显的欲望。我随手摘下他的眼镜,放在眼前懒懒透过镜片去看不断闷喘的他。镜片里,他有点错位,这种视觉偏差反而让我有一种偷窥的隐秘刺激。可他又抬头了,他在看我。温良解开大半的衬衫什么也遮不住,春光乍泄,诱人心焦。四周一瞬间静谧如坟。空气躁动不安,我听见自己的心跳加快,扑通扑通,剧烈震动如同将要爆发的不定时炸弹。就这样,我的身体,被一颗心脏震颤,不断发抖。只此一瞬,我口干舌燥,不知道什么才能平息填补我心的焦渴。我甚至希望他狠狠推开我,让我回复理智,可以不用被男色迷昏眼,神魂颠倒的不像话。仿佛他推开我,拒绝我,我就可以心安理得再次做回淡漠的旁观者,高高在上静看他人狼狈。就像以前一样,我是个天生薄凉的人。他的目光,前所未有的暗沉。不知道里面压抑着什么。这一刻,我们两个孤胆人,颤颤巍巍站在悬崖的绳子上,互相打量试探。都等着对方的下一步动作,不管是进攻,或是撤退。我们需要一个借口,打破僵局。我只知道我已经把自己舌头咬出血了,就为了坚持维护我的狗屁原则,还有清醒人间冷心冷情的狗屁人设。md,真难忍。与此同时,我不知道对面怔愣的,还在低低喘息的男人也在忍。他的体温很高,情欲让他眼眶微微发红,碎发半遮的耳尖似要滴血,也让他的下身灼热硬挺,把禁欲贴身的西装裤顶出个不雅的凸起。可是吧…我这个人就有个死尿性,关键时刻喜欢掉链子,犹豫不前,优柔寡断。好家伙,偏偏这时候我的理智、羞愧回来了。我咂吧咂吧嘴,觉得怪不是滋味,怎么觉得自己像个强奸犯,玷污了温良这朵高岭之花,余光瞧他一副被蹂躏的样,还怪可怜的。绝了……我这种坏东西怎么还有良心啊…临阵磨枪,我是不快不光。于是。猎人心情复杂地松开扣板机的手,犹疑放下猎枪,她望着山顶那,岿然不动的山羊,决定向其致敬——敬他强大美丽,临危不惧。是的,我本来也不是什么有意志力的,确实升起来退却的心思。我不应该伤害温柔的人,我不想……不想这样……“对不……”卑劣感萦绕心头,快要将我淹没。可……短短几秒,电光火石之间。我本想转身,让两人平复一下就当什么也没发生。我话都没说完。一阵疾风直冲面门。大脑还没反应过来,我的嘴唇就被用力地,深深地吻住。温良直接扑上来,他的头拼命压下来和我缠吻,第一下磕的我牙疼,还双手搂着我的腰,箍的死紧,主打一个敌退我进。比所有偶像剧的吻来的更真实,色情,暧昧。温良的吻——柔软,潮湿,深沉,带着海的静谧和空旷,像一把重锤直击心门。他先是双唇相贴,然后一下下温柔啄吻,拉扯着粘腻的让人脸红,唇碰唇的声音狡诈钻进我耳朵,让我不得安宁。紧接着,他张嘴,像个饿了十天半个月饥肠辘辘的野兽,报复性的啃咬我的嘴唇,间歇,变换着角度,额发后的,没有遮挡的眼睛黑沉发亮——亮的惊人!“唔…”不知是谁,发出难耐地鼻音,又躁动起来了。完蛋,我才知道,原来温良陷入情欲如狼似虎,一点也没有装模作样的儒雅。他只是在克制而已。现在,他撕下伪装,表露一点意外的斯文败类的属性。我头脑发热,大脑发昏,感觉下腹隐隐发热,然后浑浑噩噩抽空想——好想推倒他,可是我没有作案工具,淦。“嘶…”温良稍微用力咬了一下我下唇,我的唇被他吮吻的发肿,当然他也没好到哪里。他像是在故意惩罚我之前退缩的意图,还有刚刚的不专心,我后知后觉,原来温良也有这种强势又恶劣的小心思。滋滋啧啧,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我们都舌尖紧紧缠在一起共舞,这是个带有酒香的吻,唾液源源不断淫靡交换的吻,是温良主动扑上来的——山羊主动偷袭猎人的,强硬大胆的吻。温良的鼻尖抵着我的侧脸,湿软的舌头意犹未尽地留连在我唇角,是我呼吸不畅,被扔进大海里似的濒临窒息。而他的眼神,半垂着,影影绰绰的月光打在他脸上,长睫下被圈画一片阴影,仿佛他是上帝的宠儿,寒月下的仙子,美的不似真人。冷白凄清的月光,也抵不住他热情似火的心。我晕晕乎乎,全身有点发软,没力气阻止他进一步入侵,或者说,我不介意也不愿打压他这种突然的积极性,放任他主动对我索取,我似乎也能看见他的饥渴,欲望。他半阖的眼里只有我的脸,我长年要死不活冷冷淡淡的那张脸,可他呼吸粗重,目光一瞬不瞬锁定我,像在说“不准逃”。我心神一震,终于明白什么。他是个真正的男人,他有力的手臂,高大的身躯,不是我随随便便就能压制的,我也很难对他随心所欲,他刚刚一主动,强势的我无法想象,甚至可耻地腿发软,差点站不稳。这无一不说明,我差点招架不住他的热情。可我心里半气半爽。靠,我竟然吃不消他的进攻,这使我有点挫败。因为我喜欢当进攻方,当不来承受者,对传统模式有种阴影排斥,严重了还犯恶心,浑身一激灵,上下不舒坦。我被男人进攻会失去主导权,失去安全感,会让我联想到所以我不喜欢的,厌恶的,害怕的场景。可对温良没有。不知道该庆幸,还是怎么,我克制住了推开人或者狠狠挣扎,不死不休的念头。他是干净的,温柔的,只是深情如洪荒如海流。平常不显山露水,爆发时才惊天动地。“你…讨厌吗?”一吻毕,两人都气喘吁吁,不过他明显还有余力,哑着嗓子在我脑边暧昧低语,跟调情似的。我一时半会心里没底,不敢置信,可是眼前一幕幕都在证明——温良对我抱有不单纯的心思。不过,我们半斤八两,我本来也心思不纯,可是我从没想过有什么回箭头,只是觉得可能气氛到了,又或者他很寂寞什么的。他弯下身子,把头轻轻靠在我肩膀,像是突然泄气,也没了刚刚那么强硬的气势。耳边有他炙热的呼吸,喷在我耳朵,酥酥麻麻,又热又痒,敏感的让我差点一抖。直到嘴唇传来被轻咬的触感,被浅浅含进了温热湿润的口,被红唇暧昧咬上,啃噬,轻抿。他在试图让我回神,小心又大胆的试探,让我做出回应。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他像在撒娇一样,好乖,那么大一只,明明刚刚还上来强吻,现在却乖乖趴着不动,反而等着我开口静候发落。他把我拥在宽阔的胸膛,把我整个人用炙热的感情层层包裹,我理不清思绪。明明喝酒的是他,我却觉得醉了。“不讨厌……”怎么会讨厌呢,我喜欢他的本质,他的一切,不管是温和成熟的外表,还是脆弱动容的内心,甚至是他弯弯绕绕的小心思,大胆强势的进攻,我无一不爱,无一不接受。再没有言语,也不需要言语。因为温良抬眼看我的那一眼,浓重的将我就地吞噬,我索性顺势坠入他织就的地狱,在那里快乐的像天堂。他把我扑到床上时,我更加明了,我的阴谋得逞了。那目光简直明晃晃在告白,在倾诉,在诉说甜蜜炽热的爱语,瞳孔的热度喋喋不休说着动人的情话。他向我坦白,表露,臣服。于是寒风凛冽的荒原山脚下,我看见———瞄准镜里,山羚深深凝视我,透过瞄准镜,将我捕捉。悬崖上,绳索晃了晃,对面人一个大跨步,跳着奔到我面前,看也不看身下万丈悬崖。他踩着我的心弦,晃晃荡荡闯进我的孤岛。转瞬,防御破碎,万物疯长。——“温…良……”我躺倒在柔软的床铺,没人提关灯,也没人提洗澡。他急切的不像话,热情似火,在我裸露的皮肤印下一个个吻痕,似在标记。“嗯……”唇舌徘徊在我的侧颈,他抽空低声回应,呼吸粗重,全都喷洒在我皮肤。刚上床,他就扯掉松松垮垮的领带,不知道抱着怎样的心理,缠上我的眼睛。我看不见他的脸,不知道他脸颊绯红,眼神火热,给我系绑带的手频频颤抖。他把我按在床上,两手轻扣着我的手腕,从我的额头,一寸寸向下吻,我只能凭借湿热的触感和粗重炙热的鼻息猜测他的位置,他下一步要吻上我身体的哪个部位。嘴唇…下巴…脖子……他一颗颗解开我的纽扣,把头埋在我穿着黑色背心的胸膛,难耐地深深地吸了一口气,鼻尖蹭着我的小山包无规则画圈,他在我双丘间的盆底,印下很轻,但如教徒般虔诚的吻,发丝凌乱剐蹭我的胸膛,让我痒的不自觉抖了抖。接着,他一只手轻抚我的腰,大拇指和食指暧昧地摩擦揉捏,寸寸丈量,指尖所到之处,随之而来的是一个个色情的舔吻。往下……往下……他吻过我的肚脐,小腹……游离在禁忌边缘试探,他分开我的双腿,俯下身,张嘴埋头就准备隔着内裤舔舐我的禁地。他在服侍我,他想拥有我。我一脚踩在他肩膀,制止了他的动作。我懂他的迫切,所以我更要阻止他,这也是我第一次对一个男性对象堪称放纵,直到最后一步才叫停。他伸手捉住我的脚踝,被我踩着肩膀暗自施力阻止就停下了,顿了顿看我被遮住双眼的脸,转头在我脚踝印下一吻。就这样俯在我身下,他沉默不语,不置一词,反而留下眷恋的一吻后,就立马向后退,拉远了距离。他知道我的安全感告急,他触到了我的底线,于是他等我开口,发号施令。“温良,我做不了下位。”不是不想做,不能做,而是做不了。是的,我就是个奇葩的女人,我的性欲只能来自压制男性,而非被男性压制,但凡我感受到一点恶意靠近和触碰都会浑身不舒服,恶心的想吐。他捏着我脚踝的手紧了紧。我知道他大概很震惊,心里天人交战,可惜我看不见他的表情。不要让我失望啊……长久的沉默中,我缓慢支起身子,和他面对面坐着。“唉……”我叹了口气把脚收回来,他的手不舍似的,慌忙松开。时间似乎停了,世界静默着,我以为温良接受不了,心底也只有微弱的可惜。面前一阵窸窸窣窣的,我以为他打算穿衣走人了。可惜啊,没意思。意料之外,又是意料之中。毕竟,哪个男人会愿意雌伏于女人,他们心高气傲,大男子尊严不容践踏。哈哈,笑死。算了………我的手抬起,缓慢摸像后脑勺,准备吧领带摘下还给人家一走了之,心里一瞬间温度骤降,坠入冰窟。我承认自己确实恶劣的没边了,不提前说,先袭击先撤退,忽冷忽热,我就是这么个货色,有一点不满我就想着该怎么撤退了。怎样,我就是懦夫,胆小鬼。“嗯……”我手刚碰上领带,灼热的呼吸喷在我脸上,似乎是他靠近了,这时另一只温热的大手就握住了我的手,轻轻地带着我解下领带。哗……领带从我眼前滑落,我的视线重新清明。温良一丝不挂,赤裸地跪坐在我身前。“我知道了…”他拉过我的手,低头吻上我虚握领带的手心:“那就我来当下位,我来承受,我来服从。”他话语温柔又郑重,像在下什么只此一次的誓言,我第一次见他这么认真严肃,这么斩钉截铁郑重其事。他深深望着我的眼,一字一句无比清晰:“你来抱我,好不好?”那张薄唇,吐出我不敢置信的话语,他闭眼用脸蹭着我的掌心,反而是我开始手足无措起来:“闫礼……你来触碰我……”说着,他好像笑了笑,一瞬间整个人气势大变,具体的感觉我说不上来。因为他上一秒还侵略气息浓厚,下一秒,却……我不知道该不该这样形容,他性感,妩媚,诱惑,勾引到了我心坎,那双温润的眼微湿,一颦一笑让我心里烧火,抓心挠肝。我还愣着,他就大喇喇跨坐在我腰上,两条修长有力的胳膊圈住我的脖子,垂头看我,笑得像个妖精。说着,他见我呆了,又故作懊恼咬我耳朵,我一回神,就见他捧着领带凑到我眼前,笑得如沐春风:“不放心就用这个把我绑起来,嗯?”话音刚落,还把双手并着送到我眼前,想让我亲手绑起来。好像觉醒了什么奇怪属性?妖孽,真是妖孽啊……万万没想到,我被勾的快丢了三魂七魄。白皙修长的,漂亮劲瘦的躯体横陈,我反守为攻,紧搂他柔韧精干的腰,努力仰头和他接吻。“唔……闫、闫礼……”我情不自禁抚摸他的背脊,一寸寸在他光滑细腻的皮肤上面游离摸索,感受那柔韧有力的肌肉的蛰伏,就像只野兽在主人面前收起獠牙。我整个人沉溺在他的深吻里轻飘飘,恍然做梦。“温良……”他叫我,我也叫他,交换湿吻见,滋滋啧啧,唇舌勾连牵起银丝,他只能支支吾吾忙着吞咽口水和努力喘息,我则是忙着进攻他的口腔,舌尖凶狠戳弄他敏感柔软的上颚,听他难耐呜咽,粗喘,在我耳边用声音下春药。我们都吐字不清,含含糊糊的,可是有谁在乎,谁又在乎。今晚夜色很美,美的让我眼睛模糊。当我一个翻身把他压在身下,用俯视的角度看时,他好看的不像话。“呼………”温良身材高大,现在肢体明显呈放松状态,慵懒又有点脱力地双臂垂在头两侧,整个人喘的像是濒死的鱼,浑身大汗淋漓,随着呼吸胸膛剧烈起伏,两颗粉嫩的乳首已然红肿破皮,坚韧的腰肢轻微颤抖,不知是冷的还是爽的,他白皙有力的两条长腿呈M形大大敞开,就为了迎接我这个不速之客,他形状姣好的四块腹肌上全是他刚刚自己射出来的精液。我俯身,一只手撩开他汗湿的头发,另一只手在他后穴快速抽弄鞭挞,他的腰肢颤抖着拱起有狠狠落下,咚的砸向床板,宛如一只走投无路弓着腰弹来弹去的虾米。“啊……哈、哈啊……”“慢、点……”“嗯!!嗯哈啊、啊啊!”好漂亮……我忍不住吻他水光迷蒙的,红彤彤的眼睛。他低叫,粗喘,呻吟,好听的,沙哑又难耐地喘息从耳朵钻到大脑,刺激的我无法停下动作,我想看他更加崩溃,崩溃到尖叫,放浪地求我停下或者哭着索要更多更多。“好可爱……”我忍不住想赞美他,他喘的要死不活,我手指不知道戳到那个点,他整个人就开始抽搐,双脚突然死死缠住我的腰,两只手不由自主攀上我的脖子,哭喘出来,梨花带雨的,让我更新欺负了。“闫、礼……啊哈……轻…轻点……”他扭着腰,快感从一个点炸到他大脑里,让他溃不成军,理智尽失。“求你…嗯哈……嗯嗯、嗯啊~”好可爱………好可爱……我掐着他的腰,另一只手锲而不舍越插越深,咕叽咕叽地在他后穴捣出白沫,他的穴肉咬的很紧,里面有软又湿,我感觉自己的手指都要在这口温泉里泡白跑皱了。“停…啊啊啊”“等、—下……停…啊哈…”怎么停的下来。他的后穴热情的无与伦比,死死咬着我的手指,不肯放我出去,声音也叫的好好听,我埋首在他的胸膛,随意的啃啃这,咬咬那,玩的不亦乐乎。“呜……嗯哈啊……嗯嗯唔呃啊……”“不行…要、去了…啊啊啊!”我手指越插越快,往他深处不断进入抠挖。“闫礼!”他突然崩溃的尖叫一声,然后毫无征兆地哭了,准确来说,是带上了浓重低哑的哭腔:“唔…啊哈…吻我……闫、礼……吻我…”他急切的伸手把我拉下去,按着我的后脑勺和我接吻,全然陌生的,放荡又性感迷人的温良,我第一次见。“唔嗯……哈啊…”红通通的眼睛直视我,我的心又热又心虚,于是温温柔柔耐着性子啄吻他,一遍遍安抚:“乖……没事的………”“射出来吧…”我咬着他耳朵,毫无征兆在他耳边低语。“哈啊!!”于是他又射了,稀薄的液体黏糊糊的,沾在我们彼此的胸腹,他似是不好意思,又像是神志不清在高潮中迷乱。口齿不清地重复叫我的名字:“闫礼……”“嗯,我在……”我摸摸他的脸,他浑身颤抖痉挛,很久才缓过来,失神已久的眼缓慢看向我:“闫礼…抱抱我……”他笑了笑,浑狼狈,沾满不堪淫乱的液体,但他坦然笑着,向我张开双臂,等我回抱他。我静静看温良。他毫无保留,身心赤裸在我面前,白皙的皮肤在月光下几近透明,他哑着嗓子叫我,向我索取温柔,眼神温柔又宠溺。现在的他,是一只颤抖的,潮湿的,透明的——独属于我的水母。我们在大海里浮浮沉沉,他用他透明又柔软的身体包裹我,把我打捞起,从冰冷海底游到水面。明明是他自己在撒娇,像个小朋友,可是他的表情和眼神好温柔好温柔,像是在纵容我对他索取拥抱,暖的不像话。我心思一软,一份疑惑,九分动容,我扑进他怀里,把脸深深埋到他胸膛。“好啦……没事啦……不要哭…”我抵着他湿答答的粘腻胸膛,突然觉察那不是他的汗水,是我的泪水。不知何时,我没骨气的哭了,眼眶比温良这个被日的死去活来的还红,鼻子也红,心里又闷又酸,被他拥抱后,取而代之的是无比充盈的满足感,几乎把我灼伤。他气喘吁吁的笑,吻我发顶,拖着虚软的手臂有一搭没一搭的捋顺我的杂毛。没由来的……更想哭了…瘫在他怀里,无声落泪的,狼狈不堪的我,又何尝不是他的水母。“你抚摸我的双手,给了我眼睛和耳垂,给了我嘴唇和锁骨,给了我凹陷,柔软,胸脯之间透明的脉搏,和痛哭流涕的小水母。”———温良…温良…温良……很长一段时间,我都在细细思索,我们怎么走到一起,我甚至做梦都能梦见他。忘了在一起有多久。他把我抱在怀里,下巴抵在我肩膀,双手松松环绕我腰间。我和他剖开心室。谈我的过去,我的卑劣,我的不怀好意和我的冷漠,还有关于自杀的我的朋友。他不发一言,只是静静听,收紧了抱我的手。我的朋友啊,那个想不开的朋友。我们有相似的家庭,相似的思想,两只可恨又可悲,臭烘烘的可怜虫。我们曾经谈起忧郁,自杀,谈太宰治。谈人间失格和大庭叶藏。她说她憎恶叶藏,胆小懦弱又不负责任,可是她又垂眸,眸间闪过忧伤。可是我最喜欢这本书,最共情他的胆小和懦弱。我点点头,说:嗯,我们最恨他的懦弱也最共情他的懦弱,和我们本身很像。胆小鬼连棉花都会害怕,所以有时候也会被幸福所伤。我喃喃自语道:我记不清具体情节了。只记得三张照片和戴着可怖面具暴怒的大人。她说:我曾经就像叶藏,努力扮演小丑去取悦讨好身边的大人。我也是。因为惧怕责备和打骂,我像个跳梁小丑哗众取宠,可是无用。我就像那个一脸死相的,垂垂老矣的叶藏,只是一具麻木的,惧怕大人愤怒的扭曲脸孔的行尸走肉罢了。她又说:我讨厌太宰治带着他的女粉丝殉情,太不负责任了,凭什么。我说:是啊。凭什么。《人间失格》,一部另类的自传。他,就是迷醉于自己的忧郁死志,但是又想要周遭人也去迷恋这种忧郁,然后让周遭为了他而成为最美丽的牺牲品,为他献上伟大悲情的献祭。它既肮脏又圣洁,既忧郁又光明。他是最卑劣的胆小懦弱,但是又美丽迷人,所以被人们捧起来。他笔下的人物就是他自己的缩影。极端的忧郁懦弱,看清世事的同时,带着种顾影自怜,蔑视世俗一切。其实他根本就不是乖孩子,而让我觉得有点荒谬,就像把一个虚假的光环东西编织出来,强硬套在根本不属于它的人的身上。所以其实看出来,作者特别想要让别人都痴迷于他本身的那种神秘忧郁的特质,利用别人的同情心,顾影自怜,孤芳自赏。本质就是懦弱,胆小,自恋。因为他的心理就完全处于一个懦弱的胆小鬼,一个怕事的孩子的阶段。他好像在河水里将要溺水,但是他特别无力,却也不扑腾,就这么伸着一只手,可能想等着有什么人来抓他。但是其实并没有,他自己也没有能力去游上来,然后就这样慢慢沉下去。他快速的经历了远超于他心里能够承受的事情,那些经历,周遭的人际,工作等等,他完全没有可以负责,可以做好这些事的能力,反而是快速的陷入那种很容易吸引他的堕落,性欲,放纵,懒惰,酗酒之类的,就凸显了他的矛盾和挣扎。但是他把这种自恋写到人心坎上了。她说:是啊,写到心坎上了。我们久久相顾无言,直到收到她自杀死亡的消息。我又开不了口了。有很多话,不知道跟谁去讲。——温良抱着我,给我递了一颗薄荷糖。我没什么表情,剥开包装,塞进嘴里,又甜又凉,像她跳楼那天的天气。十一月,寒风刺骨,让我变成有口难言的哑巴。我情绪有些低落,温良就掰着我的脸凶狠的用吻把我淹没,他伸出舌头从我的口腔夺走那颗糖,被凉的嘶了一声,接着咬我的唇,舌头,搅动着球形薄荷糖在我口腔辗转,让我没精力再想其他的。然后我再也想不起那天风多大,只记得温良的唇很软……很软………———周日午后,日上三竿。我们挤在一张双人沙发上,百无聊赖地看电影消磨时间。《了不起的盖茨比》小时候第一次听,以为讲的比尔盖茨。我看着屏幕,脑子里不断走神。看着莱昂纳多的熟男脸,满脑子却是他在玩水枪,想笑,又强行忍住了。看完后,我有种很奇怪的,颠覆了认知的感觉。叙述者视角暧昧的像南通,清一色对盖茨比的吹捧让我疑惑不解……含着种种疑惑我从网上找视频,翻开了评论区。温良见我皱眉翻评论,认真在一旁注视。大多是感慨盖茨比的了不起,还有对黛西这个拜金女子的谩骂。可是………可是就是很不爽啊……直到——看到一条醒目的评论,下面吵翻天了:“大家都觉得黛西象征着拜金虚伪等等,其实我觉得从黛西的角度来看她也很悲哀很悲哀。她的丈夫不爱他,她爱的人不敢爱。盖茨比对黛西的爱未必是对黛西本人的爱,就像丢勒的犀牛一样,更有可能是对自己幻想中的爱情的执着,而黛西只是一个载体。黛西不光明正大爱他的时候,黛西就是湖对岸的绿光,如果黛西真的像他期待的那样爱上他,那么黛西也未必就不是一只绿头苍蝇。黛西很清楚盖茨比就是个理想主义者,作为一株在那样的时代下只能依附于男人的菟丝子,黛西又怎么敢抛下自己的一切去赌一个不确定的未来呢。”我狠狠点头表示赞同:这么一说,我其实觉得真的盖茨比过于理想主义了,而且带着一种几乎有些病态的执着。就好像他追求的已经不是爱情,而是一种执念,是他曾经最美好的日子,从手中流逝再不复返的那种执念。以至于他家财万贯,却仍然感觉不到满足。但那又不是真正的爱,感觉是他有种自我牺牲,自我感动,一味的奉献付出,却没考虑对方感受的那种爱。其实,如果任何一个女孩是黛西,都会感到手足无措。黛西的生活环境就是这样,在严苛的贵族环境下长大。金钱物质是永远不缺的,但是思想精神自由,全都是被操控捏造的。有一幕,他们家开派对请了很多军官,黛西本来想上去,却被母亲拦住,要她去下面和军官跳舞。当时女性的命运也是不可选择。她没法选择出身,没办法选择对象,她只能为了好好活下去,小心翼翼的纠结着,挑选能依附的人。就算有爱,也会在那种长期的不安全感和模糊的,摇摆不定的,迷茫的现状中磨损。所以纸醉金迷也算是一种麻醉自我的方式。再说回到盖茨比,我更愿意把他对黛西的爱看成是他的一种完美主义,他的确很了不起,很有魄力,有雄心壮志,有野心,所以在他理想的梦境里,他也要必须有一个完美的爱情衬托他是个伟大的成功者。但他的爱情是失败的,惨遭滑铁卢,对黛西的执着,半是不甘,半是一种变了味的病态的爱。他只是远远的观望,然后并不了解黛西现在的生活,只是以自己的方式揣摩幻想。我感觉有点过于自我,甚至是无理智的一种以自我牺牲来感到自我满足,甚至某些方面,他被他忠贞不渝,虔诚的爱带上了枷锁。可是这非常不现实,因为他只考虑了自己的情况,他是生活在自己的幻想世界里的。然后可能是为了塑造自己完美的人设和形象,他会自我欺骗,然后享受某种悲情?与其说那是他对黛西的爱,不如说他只是沉浸在自己的幻想世界无法自拔了。——我扭头,带着点少见的气恼,看向温良:“难道全篇最拜金主义的不是盖茨比吗?抛下穷苦的父母毅然决然离开,他是很有野心也很有能力没错,可他执着的想要爬上金字塔顶端,成为上流社会的上等人,不择手段,无所不用其极。黛西在他眼里,又何不是进入上流社会的敲门砖。他口口声声的爱,忠诚,就是抛下妻子杳无音讯?就是重逢后,顾及自己的面子地位财富拒绝私奔,他的痴情作给谁看?他说,从黛西的眼睛听见了金钱的声音,可那又何尝不是他脑海的声音。人人都夸盖茨比的了不起和伟大。确实,他站在了物欲横流,纸醉金迷的最顶端。可那也掩盖不了他拜金主义,理想主义的事实……”我侃侃而谈,就是突然莫名气愤了起来,虽然懂盖茨比的厉害之处,但喜欢不起来。“嗯。”温良浅笑,在我嘴角印下一吻,暗自庆幸我少有的鲜活。“你说的对。”唔………算了,管什么太宰治,管什么盖茨比。我抱着温良,也吻上他的嘴角。——“闫礼…”温良跨坐在我身上,自上而下不断起伏,吞吐着他亲自给我带上的假阴茎。“小心点。”我握住他的腰,皮下温度滚烫。“喜欢你…”“嗯,我也是。”我狠狠抬头,咬上他的唇,他的眼镜又被撞歪了,于是他强撑着把眼镜摘下,粗喘着低头看我:“要不…以后我换成隐形眼镜…”“都行啦…”我是蓝色,是过往的忧郁,腐败,墓碑上的灰尘。被雨水砸到泥里,痴望天光。后来,我告诉自己,你是棺材里的臭肉所养的蛆虫,因为对生本能的渴望,你蛰伏在地下。待到初春,一道惊雷便将你唤醒。最终我变成绿色。因为我睁眼,就是春天。我看着我的水母,我的春天万物疯长。